安全和認證測試涉及鋰離子電池的處理和充電條件,以及針對極端溫度,電壓和電流測試電池,測試包括IEC / EN 62133,UL 62133,CSA E62133,UL 1642,UL 2054,UL 2271和UL 2272(自平衡滑板車電氣系統研究概要),UL 2272專門適用于電動自平衡滑板車(也稱為懸浮滑板)的電氣傳動系統- 包括電源和電池組。
49CFR§173.185鋰電池和電池
(a)電池和電池。鋰電池或電池,包括鋰聚合物電池或電池以及鋰離子電池或電池,必須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經證明符合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IBR;參見本分章第171.7節)中每項試驗要求的類型。2006年1月1日之前首次運輸的包含電池或電池的電池或電池和設備,按照“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中的測試進行測試,證明其符合第9類標準, 1999年第三版修訂版無需重新測試。
電池充電器電氣安全測試
電池充電器測試考慮了與包含鋰離子電池的交流供電設備相關的風險和安全隱患。這包括測試設備過熱和電擊的可能性。測試包括IEC / EN 60950-1,IEC / EN 60335-2-29,UL 1310,UL 1012,UL 2575,UL 60950-1,CSA 22.2#107.2,CSA 22.2#223,CSA E60335-2-29和CSA 60950-1
電磁兼容性(EMC)測試
EMC測試用于確保任何包含鋰離子電池的設備不會因高水平的電磁干擾(EMI)而發生故障,并且設備本身不會產生EMI,從而導致附近的設備發生故障。測試包括北美:FCC 47CFR第15部分; ICES-003和歐盟:EMC指令2004/108 / EC。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IEC是一個非營利標準組織,為所有電氣,電子和相關技術編寫國際標準。IEC標準涉及通用,安全和運輸規范。對于鋰電池,關鍵標準是:
IEC 62133 - 包含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二次電池和電池 - 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及由其制成的電池的安全要求,用于便攜式應用。
IEC 60086-4 - 規定一次鋰電池的測試和要求,以確保其在預期使用和可合理預見的誤用情況下的安全操作。
IEC 61960 - 含有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二次電池和電池 - 用于便攜式應用的二次鋰電池和電池。
IEC 62281 - 對一次和二次(可充電)鋰電池和電池的要求,以確保其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而不是回收或處置
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
IEEE是一家國際非營利組織,負責與電力相關的技術,并制定包括電池在內的工業安全標準。
對于鋰電池,設計指南而非通過/未通過安全標準的關鍵標準是:
IEEE 1725(用于蜂窩電話的可充電電池)用于可充電鋰離子和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的資格,質量和可靠性的設計分析標準,用于任何利用其操作的蜂窩電話功能的設備。該標準還包括:電池組電氣和機械結構,封裝技術,電池組和電池級充放電控制以及整體系統考慮因素。
IEEE 1625(用于多蜂窩移動計算設備的可充電電池)該標準為便攜式計算的可充電電池系統的鑒定,質量和可靠性建立了設計分析標準。
UN / DOT
為了通過空運運輸任何鋰電池產品,UN 38.3測試必須通過電池組,2016年通過了新的法規,收緊了對鋰產品出貨的要求,禁止鋰電池在客機上運輸。據一些人預測,通過空運運輸鋰電池最終可能最終被禁止。因此,目前,除非公司打算在運輸鋰電池(地面運輸為9類危險品)方面受到極大限制,否則他們需要證明其電池已通過UN / DOT 38.3。
聯合國(聯合國)就全球危險貨物運輸問題提出建議,美國交通部(美國運輸部)根據49 CFR,第100-185條規定了美國的運輸法規。第173.185節專門針對鋰電池的規格和例外以及包裝; 第172.101節涉及運輸。聯合國和DOT指南共同規定了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安全包裝和運輸的測試要求。安全測試標準在“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測試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第38.3節”中定義。
UN/DOT 38.3(也稱為T1-T8測試和UN ST / SG / AC.10 / 11 / Rev.5),涵蓋所有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的運輸安全測試,測試標準涵蓋8種不同的測試(T1-T8),并且都集中在與運輸相關的危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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