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ED產品范圍僅包括無線通訊和無線識別設備(如RFID,雷達,移動偵測等)。射頻設備不用于通訊或者識別的會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線通訊終端設備(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僅用于無線產品;
3、無線廣播接收機現已納入RED指令的范圍(之前涵蓋在電磁兼容EMC指令和低電壓LVD指令中);
4、指令覆蓋頻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頻率是9 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 GHz;
5、公告機構評估意見現已由“型式檢查證書”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質量體系經過公告機構評估過后,才能使用帶公告機構號碼的CE標志(完全質量保證–型式H);
7、二類設備向各國頻譜機構進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類設備的標識(警告號)不再需要,不過在某些特殊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現在產品包裝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戶手冊中出現CE標志,不過手冊中必須注明射頻使用的頻段及發射功率;
10、個人評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進行RED認證);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統一的充電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必須出現在設備上,而當設備太小時可以出現在用戶手冊中。
無線產品做RED的測試項目;
1、電磁兼容測試(EMC測試)
2、安規測試LVD(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3、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4、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5、CTR(TBR)測試6、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無線設備產品出口歐盟強制要做CE認證里的RED指令
1、短距離無線遙控產品(SRD)例如:遙控玩具汽車、遙控報警系統、遙控門鈴、遙控開關、遙控鼠標、鍵盤等。
2、無線電遙控產品(PMR)例如:無線對講機、無線麥克風等。
3、無線電話CTO、CT1、CT1+…
4、ISDN(數字電話產品)
5、DECT(增強型數字無線電話)
6、手機GSM、CDMA測試
7、藍牙產品例如:藍牙耳機。
8、工作頻率<9 kHz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
9、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
現有的這些改動及未來的其他改動將會影響到貴司在今年和未來幾年的產品認證,所以從現在就必須開始將新指令考慮到貴司產品的設計和市場銷售中,尤其針對新加入到指令中的產品,如:
無線廣播接收機設備;工作頻率<9 kHz的感應數據傳輸設備。
根據新的歐盟框架決議768/2008/EC,RED指令也對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和歐盟代表的職責分別做了明確的規定。在產品上或隨附的說明書上,必須標識出制造商和進口商的名稱和可聯系到的地址。
以上就是無線產品做RED的測試項目以及一些相關資訊,了解更多相關檢測問題可聯系環測威工程師,免費咨詢熱線:4008-70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