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是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強制認證要求,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國信息產業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強制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及使用的無線電組件產品,必須取得無線電型號的核準認證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SRRC產品范圍是什么:
各種發射無線電波的無線電設備;
移動通信設備;
藍牙設備;
無線局域網設備;
RFID設備;
對講機設備;
短距離微功率設備。
SRRC型號核準申請流程:
1、《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檢驗報告》后,提交《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的申請材料。
2、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網站下載《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代理申請單位需同時下載《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委托書》。
3、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申請材料須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語種的材料需翻譯成中文或英文(翻譯單位/部門應加蓋公章)。
4、申請單位或代理申請單位通過網上申請,待提交文件受理后即可耐心等證。如果提交資料不合格,一般很快就會被退回。需時時關注。
5、自受理型號核準的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6、申請單位在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及其核準代碼后,廠商應在其核準的設備標牌上標明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代碼(正常安裝時清晰可見),確因設備過小而無法在上面標明其核準代碼的,則應在其產品的說明書或使用手冊中登載該設備的型號核準代碼。
受理、審查和決定程序:
(一)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二)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型號核準申請的決定。對予以批準的,核發《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對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SRRC型號核準認證的特點:
唯一性——每一個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發唯一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和核準代碼;
不可變更性——型號名,性能,外觀,主要技術參數等均不可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