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主們,肯定都聽說過申報高企對行業領域有要求,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八大行業領域才能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一、電子信息
二、生物與新醫藥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術服務
六、新能源節能
七、資源與環境
八、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但是,很多人都不確定檢測認證是否可以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其實八大領域的第五個領域就是“高技術服務”,因此只要符合以下領域要求范圍,服務業也完全可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技術服務行業的具體領域范圍:
(一)研發與設計服務
1. 研發服務面向企業和社會提供的基礎性技術、應用開發技術、生產制造工藝技術;支撐經營管理和商業模式創新的關鍵技術等。
2. 設計服務面向行業應用的第三方工業設計、工程設計和專業設計技術。
工業設計技術:精密復雜模具設計、工業產品設計、包裝設計技術等。
工程設計技術: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創意開展工程勘察、設計、規劃編制、測繪、咨詢服務的關鍵技術等。
專業設計技術:基于新創意、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面向社會和生產生活提供服務的專業設計技術等。
(二)檢驗檢測認證與標準服務
具備相關權威機構資質認定或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和標準化服務技術。
1. 檢驗檢測認證技術采用先進的方法、裝備或材料,依據環境、安全、質量等相關標準、技術規范或其他強制性要求,開展面向設計開發、生產制造、售后服務全過程的檢驗、檢測、認證等合格評定服務的關鍵支撐技術。
2. 標準化服務技術面向企業、產業和社會提供技術標準的研發、咨詢和第三方服務的關鍵支撐技術;行業標準數據庫的二次開發與數據檢索技術等。
(三)信息技術服務
供方為需方提供開發、應用服務的關鍵技術。
1. 云計算服務技術基于IaaS模式、SaaS模式和PaaS模式等云計算平臺的運營服務技術。
2. 數據服務技術面向行業和社會應用的基于大數據、知識庫管理產品、商業智能(BI)的數據采集、分析處理與決策支持技術等。
3. 其他信息服務技術IT規劃設計和信息化建設技術,信息系統研發、測試和運行維護技術,智能化生產系統解決方案技術,網絡信息安全服務及數據托管服務支撐技術,呼叫中心服務支撐技術,信息技術管理咨詢、評估認證服務支撐技術,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支撐技術,數字內容加工處理服務支撐技術等。
(四)高技術專業化服務
基于先進技術,為第三方提供專業化服務的關鍵技術。
包括:為可再生能源、能量轉換與儲能裝置及高效節能工藝技術、產品、設備提供檢測、維護及系統管理服務的技術;環境監理、監測與檢測、風險與損害評價、應急和預警服務技術;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優化系統技術;衛星遙感服務、導航與位置服務和航空遙感服務的關鍵支撐技術;新材料檢測、表征、評價、在線自動監測等服務的支撐技術;集成電路設計、測試與芯片制造服務的支撐技術;為企業提供的生物醫藥研發、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品制備及檢測、疾病預警預測和健康管理等服務的關鍵技術;智能制造和云制造服務的關鍵技術等。
(五)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服務
采用新型服務模式和技術方法,提供知識產權的確權、檢索、分析、訴訟、數據采集加工等基礎性服務的支撐技術;提供知識產權增值性服務的支撐技術;提供專利數據庫的二次開發建設與數據檢索等服務的支撐技術;面向產業和企業提供技術轉移轉化、創業孵化、科技信息等服務的支撐技術。
(六)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技術
1. 電子商務技術基于第三方電子商務與交易服務平臺的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網絡交易、在線支付、物流配送、信用評價等技術。
2. 物流與供應鏈管理技術集成物聯網、自動化等技術,建立現代物流管理和供應鏈管理系統集成平臺,面向不同領域和行業的企業提供的第三方物流運營和供應鏈管理技術等。* 只具有企業內部物流管理系統、簡單研發設計與低水平的重復性服務技術除外。
(七)城市管理與社會服務
1. 智慧城市服務支撐技術基于物聯網、云計算、智能終端等技術,開展城市智能管理、城市感知認知、智慧決策等服務的支撐技術;城市數據支撐平臺與智慧城市運營平臺技術等。
2. 互聯網教育應用互聯網技術,創新服務模式和集成方案設計技術,面向個人、企業提供數字化學習資源和工具、智能設備和網絡學習環境等服務的支撐技術;面向教育機構提供教育工具、教育平臺運營及維護、內容制作及發布服務的支撐技術等。
3. 健康管理基于信息網絡技術,提供遠程醫療護理、健康檢測、衛生保健、康復護理服務、醫療健康的數字化診療診斷、智能化養老服務的支撐技術等。
4. 現代體育服務支撐技術運動營養、運動康復治療、運動傷病防治、慢病的運動預防與干預技術;體育項目活動風險評估與安全保障技術;運動能力的開發與保障技術;運動與健身指導服務技術;反興奮劑技術等。基于互聯網及人體動作識別、運動能量消耗評估的健身與監控設備開發技術;基于運動定位追蹤的戶外運動安全保障與應急救援平臺開發技術;運動與游戲虛擬產品開發技術等。* 一般體育產品生產開發和服務技術除外。
(八)文化創意產業支撐技術
1. 創作、設計與制作技術舞臺美術、燈光、音響、道具、樂器、聲學產品等的新技術及集成化舞臺設計技術;數字電視、數字電影、數字聲音、數字動漫、數字表演、數字體驗等制作技術;虛擬現實、增強現實、三維重構等內容制作技術;文化體感支撐技術;網絡視聽新媒體及衍生產品開發支撐技術;藝術品鑒證技術;網絡游戲引擎開發技術;網絡游戲人工智能(AI)開發技術;其他支撐體現交互式、虛擬化、數字化、網絡化特征的文藝創作、文化創意設計和產品制作技術。
2. 傳播與展示技術新型數字廣播、電視、電影制作傳輸和播放技術、時空再現技術;移動多媒體廣播(CMMB)技術;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技術;智能電視終端技術;出版物實時出版和交互式展示技術等。* 院線利用相關技術進行服務除外。
3. 文化遺產發現與再利用技術文物發現、保護、修復、鑒定、原物識別的支撐技術;對不可移動文物、可移動立體文化資源、書畫、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數字化采集與處理技術等。
4. 運營與管理技術后臺服務和運營管理平臺支撐技術;數字電視網與動漫制作基地管理支撐技術;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支撐技術;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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