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KCA是英國合格認證的縮寫(UKConformityAsessed)。2019年2月2日,英國宣布將采用UKCA標識方案,無協議脫歐。這意味著3月29日之后,英國的貿易將按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進行。歐盟的法律和監管將不再適用于英國。UKCA認證將取代歐盟目前實施的CE認證,大部分產品將納入認證范圍。
英國當地授權代表必須保存證明產品符合監管要求的文件。產品投放市場后,必須保存10年。市場監督或執法機構可以隨時要求提供這些信函。
由于產品相關的具體法律法規不同,必須保存以下記錄:
1.產品的設計與制造;
2.如何證明產品符合相關要求;
3.制造商及任何存儲設施的地址。
1如果UKCA標志放大或縮小,則需按比例縮放;
2.UKCA標志高度至少為5mm,除非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不同的小尺寸;
3.UKCA標志需要清晰可見易讀(2023年1月1日附上)。
UKCA認證流程與歐盟CE認證流程相同,一般分為以下六個步驟:
1.確定適用的英國法規和標準。
2.自我驗證產品的符合性。
3.確定是否需要英國公告機構進行合格評估。
4.檢測產品的符合性。
5.保存所需的技術文檔。
6.產品粘貼UKCA標志并簽發UKCADOC。
使用UKCA標志:
1.目前已納入CE標志的產品大部分(但不是全部)將納入新UKCA標志的范圍。
2.新UKCA標志的使用規則與當前CE標志的使用規則一致。
3.如果英國不達成協議,它將離開歐盟,英國將通知一個有時間限制的階段。如果產品在2019年3月29日截止日期前完成生產和符合性,制造商仍可在限制期結束前使用CE標志在英國市場銷售產品。
4.如果制造商的產品計劃由英國合規機構執行,且未將信息轉移到歐盟認可機構,則產品需要在2019年3月29日后申請UKCA標志才能進入英國市場。
5.UKCA標志不會在歐盟市場得到認可,目前需要CE標志的產品將繼續需要CE標志在歐盟銷售。
如果英國未達成協議就離開歐盟,英國合格評估機構的合格評估結果將不再在歐盟得到認可。這意味著,如果你想在歐盟銷售產品,制造商必須讓歐盟認可的合格評估機構來識別他們的產品。制造商也可以安排在英國離開歐盟之前轉移到歐盟認可的機構。
1.制造商不需要在2019年3月29日前在英國市場銷售的商品上做任何事情。
2.2019年3月29日以后,制造商仍然可以銷售根據歐盟法律法規要求制造的產品,使用CE標志并在英國市場銷售。這將是一個有時間限制的階段。在此期限結束之前,英國將與行業協商并提供通知。
3.2019年3月29日以后,將帶CE標志的產品投放英國市場,制造商需要確保這些商品:
(1)符合歐盟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要求。B.接受相關的資格評估程序(如有必要,包括歐盟認可機構)C.展示相關的歐盟資格標志(如CE標志)
(2)制造商在限制期內在英國和歐盟市場銷售產品時,仍可使用基于一致性自我聲明的CE標志,附有技術文件或其他記錄,以及歐盟的符合性聲明或證明(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