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ED指令更新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點。帶WIFI、藍牙、微功率無線通訊的產品進入歐盟需要滿足RED指令。2014年5月14日,歐盟出臺了新的無線電設備指令(TheRadioEquipmentDirective,簡稱RED)2014\53\EU代替原有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R&TTE)指令。RED指令正式生效時間為2014年6月12日,各成員國執行指令時間為2016年6月12日始,過渡期1年。2017年6月13日起,市場上新投放的產品必須強制執行RED指令。RED指令,仍然覆蓋EMC,RF,Safety和Health(SAR)這幾部分。
RED指令覆蓋EMC,RF,Safety和Health(SAR)這幾部分,其認證型式仍是DoC(DeclarationofCertification)型式,認證的符合性要求及程序未變,但有部分的更新和責任承擔人的增加。其主要改變如下:
1.產品的適用范圍調整:將電信終端設備劃歸到新的EMC(電磁兼容指令)和LVD(低電壓)指令中去,例如電話機,傳真機等
2.對接收機性能的測試將成為強制要求:RED指令開始之后需要增加例如FM收音機,電視接收機等功能進行評估,并將這些產品從EMC指令中移除
3.無線頻率評估范圍取消9KHz下限,例如:部分鐵路通信設備(500Hz~2KHz)
4.澄清了針對室內動物的保護: the protection of health and safety of persons and of domestic animals and the protection of property
5.強調了制造商的責任,制造商負責初始的評估與符合性保證,如經修改或重組,相應的公司實體要負相應的責任,以確保符合性得到保證
6.強化了經濟經營者(EconomicOperator)的責任與義務,并為市場監督部分(MSAs)改善可選的法律工具以提高他們的效率,特別是關于可追溯性。進口商和經銷商負責設備的符合性得到保證。進口商可安排測試與評估,進口商必須增加它們自身的標簽到產品上
7.DoC文件增加要求:如果產品會在多成員國銷售,需要在每個不同成員國提供清晰,易懂的DoC文件
8.說明書變更:可不用帶“CE”標志,但在設備及包裝上仍要求有“CE”標志;說明書上要求提供相關技術信息(包括頻率范圍和發射功率)以及附件和其他影響因素等信息
9.RED協調標準修改:基于原R&TTE標準做了更新或修改,大部分標準的實際技術要求不更新,但個別標準可能會有更新:
對新增加進RED指令的產品重新制定標準,收音機,TV接收機,鐵路通訊等
對于Galileo和GONASS,GPS等會制定明確的標準在測量相關接收機參數的信息
10.標簽變更:
產品上需要增加制造商和進口商的名稱,商標和有效郵寄地址,如果受限制與產品大小無法加注,可以接受標注在產品外包裝上或者隨產品在一起銷售的文檔上面;
CE后面的感嘆符號將被移除;但對于非協調的產品需要在產品外包裝上加上相關警語;
CE后面的NB號碼將被限制使用。
1、遞交產品資料包括用途、款式 圖片,以及相關參數資料,以便報價。
2、認證機構把相關報價單發給客戶,報價單內容包括(項目操作周期,證書樣本、金額、需要遞交的資料等)
3、廠家郵寄樣品,正式開始操作,廠家需要配合資料遞交即可。這個得看具體項目,很多是需要驗廠的,認證的具體操作方式是根據法規理的規定而執行的。
4、確認證書信息,支付尾款取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