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是科學技術發展的成果,隨著人們對電池蓄電量、環保性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鋰電池在很多方面都顯示了現代消費者的呼聲。鋰電池應用的范圍很廣,手機、車輛等多種領域都顯示了鋰電池的優越性,這也使得越來越多的帶有鋰電池的產品或者鋰電池進入歐盟市場。
歐盟電工標準委員會公布了新版的鎳電池和鋰電池標準EN62133-1:2017,EN62133-2:2017的DOW(強制實施)日期,這意味著從2020年3月14日起舊版EN62133:2013已經作廢,不再被使用和認可。
因為電池已成為各類電子電氣產品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此舉將會導致使用舊版本標準認證的電池證書和報告作廢并且不被成品認證時所認可,需要引起各電池生產企業和成品制造商采購電池時的重視。當前,針對IT,AV,家用電器,照明等一系列終端產品的新型號申請歐盟CE認證時,成品廠家要求電池供應商必須提供EN62133-1:2017,EN62133-2:2017或最新版IECEECB報告及證書,對于已獲得CE認證的舊型號,制造廠商應及時更新電池報告。
根據IEC62133新的強制性安全測試:
設備和設備的安全標準包括詳細的要求,以將對人和物的生命和健康的危險降低到最低限度,2016年在電氣安全方面帶來了幾項需要批準的變化。
1.持續充電測試,明確指出了這7天充電測試是在標準充電電壓下進行;
2.外殼應力測試,指出這個測試只適用于電池使用模壓外殼的情況;
3.電芯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20+/-5度改為55+/-5度,更加嚴格;
4.電池包外部短路測試,環境溫度由原來的55+/-5度改為20+/-5度,變得寬松,并引入關鍵元器件認證和重要的功能安全評估概念;
5.跌落測試,增加可選跌落面為金屬;
6.熱濫用測試,達到最高溫度的維持時間,統一要求30分鐘;
7.擠壓測試,力度范圍要求更精準,刪除形變量作為測試終止條件;
8.電池包過充測試,改為單電芯電池包1.4倍充電電壓(但≤6V),多電芯串聯1.2倍充電電壓,較前版寬松;
9.強制放電測試,增加了放電電壓和根據放電曲線參考測試時間的要求;
10.機械測試,增加振動和加速度沖擊,取消了之前參考運輸標準IEC62281和UN38.3的要求;
11.強制內短測試,對紐扣電池不作要求;
12.其它測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