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認證標準的演變:
許多國家政府將無線電頻譜從9kHz調節到95GHz左右。大部分頻譜被分配給發射機(有意輻射器)的特定頻段)具有許可用戶的特定用途,在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上商定了全球頻率劃分。一些頻段已在全球范圍內分配為工業,科學和醫療(ISM)無線電頻段,其中設備可以在高功率下運行,除了完全保留在這些頻段內之外幾乎沒有限制。
如果低功率發射機符合相應的國家法規或協調標準,并且已經對將要使用它們的每個國家/市場區域進行了認證,那么低功率發射機可以在某些無線電頻段運行 - 沒有單獨的許可證。由于它們的復雜性和頻繁的變化,故意散熱器的排放標準不在這些網頁中。
醫療電子設備和軍用電子設備可能具有特定的排放和抗擾度要求,這些要求也不在這些網頁中。
作為無意輻射器的商用電子產品的發射標準- 它們僅產生電噪聲作為執行其所需功能的副作用。這些發射標準旨在防止干擾無線電頻譜的無線電,電視和其他許可用戶。可用于住宅,商業和輕工業環境的設備通常必須符合B類限制。僅在工業環境中使用的設備通常必須符合A類限制。
美國(US)使用ANSI C63.4中的測試程序, 涵蓋 FCC 47 CFR第15部分(通常稱為FCC第15部分)的子部分A和B(第15.1至15.199節)下的所有類型的無意輻射器 。下表總結了美國(美國) 商業電子產品排放標準的演變 。醫療電子和軍事電子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這些鏈接將帶您了解標準及其修訂的摘要。粗體文本的條目目前處于活動狀態。
美國(美國)商業電子產品排放標準的演變
年 | 美國 |
---|---|
1975年 | FCC 47 CFR Part 15-1975 |
... | ... |
2001年 | FCC Part 15-2001 |
2001年 | FCC Part 15-2001(2nd) |
2003 | FCC Part 15-2003 |
2003 | FCC Part 15-2003(2nd) |
2004年 | FCC Part 15-2004 |
2006年 | FCC Part 15-2006 |
2007年 | FCC Part 15-2007 |
2008年 | FCC Part 15-2008(可能會使用至2013年7月8日) |
2011 | FCC Part 15-2011 |
美國(美國)商業電子產品測試程序的演變
年 | 美國 |
---|---|
1963年 | ANSI C63.4-1963 |
... | ... |
1981年 | ANSI C63.4-1981 |
1988年 | ANSI C63.4-1988 |
1991年 | ANSI C63.4-1991 |
1992年 | ANSI C63.4-1992 |
2001年 | ANSI C63.4-2001 |
2003 | ANSI C63.4-2003 |
2009年 | ANSI C63.4-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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