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認證的范圍包括測試產品以證明其消耗的能量低于約定的限制,一旦測試,產品將貼上CE標志,允許其在歐盟范圍內銷售。
測試產品以確保符合ErP指令可以讓歐盟和歐洲經濟區的5億消費者獲得準入。帶有CE標志的產品被認為符合ErP 指令的要求,因此可以在歐盟任何地方自由銷售。
對于在歐盟進口、營銷或銷售的所有能源使用和能源相關產品,必須遵守歐盟的ErP指令一否則可能會導致罰款和產品召回。
1.顯指≥80,室外使用或工業用途顯指≥65;
2.色容差(對顏色一致性要求)同一批次落于6階或更小。
3.功率因數要求:
P≤2W(無要求);
2W<P≤5W(Pf>0.4);
5W<P≤25W(Pf>0.5);
P>25W(Pf>0.90)。
4.能效等級分A++,A+,A,B,C,D,E七個等級,光效越高,能效等級就越高;
5.1000小時老化后,早期失效率要求≤0.5%;
6.啟動時間<0.5秒,95%流明上升時間< 2.0秒;
7.6000小時老化后燈具存活率≥90%;
8.6000小時老化后流明維持率≥80%;
9.開關次效≥標稱壽命的一半,如壽命30000小時,開關1 5000次無影響,30秒開30秒關。
ERP認證產品信息要求:
1.燈體上空間足夠時,須標示光通量、色溫、 發光角度,只夠標示一個,須標示光通量,夠標示兩個,須標示光通量和色溫;
2.產品包裝和網站需顯示信息:
1)有效光通量,字體是額定功率的兩倍;
2)燈泡壽命;
3)色溫;
4)開關次數。
1.測試樣品;
2.標簽(電視機需要增加能效標簽);
3.產品說明書(電視機需要增加屏幕規格書);
4.申請表。
1.客戶方提供認證產品規格,并填寫產品認證申請表;
2.認證機構報價(包含測試費,證書費);
3.客戶方確認報價無誤后,雙方簽訂合同;
4.客戶方提供產品文件和樣品,并支付測試款項;
5.認證機構開始進行測試;
6.認證機構測試完成后,提供證書草稿件給客戶確認,確認無誤后出具正式版;
7.獲取產品認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