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充電器rohs檢測可找哪些機構申請?環測威小編來告訴你。針對不同產品辦理rohs檢測報告有著不同的費用與周期,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出報告,rohs檢測報告辦理可以聯系檢測機構工作人員,鋰電池充電器是專門用來為鋰離子電池充電的充電器,鋰離子電池對充電器的要求較高,需要保護電路,所以鋰電池充電器通常都有較高的控制精密度,能夠對鋰離子電池進行恒流恒壓充電。
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全稱是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也稱2002/95/EC指令,2005年歐盟又以2005/618/EC決議的形式對2002/95/EC進行了補充,明確規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
RoHS2.0檢測項目2011/65/EC指令改為RoHS10項,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增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鄰苯二甲酸正丁基芐酯(BBP),鄰苯二甲酸(2-己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rohs檢測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電子信息產品過程中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產品對環境造成污染及產生其它公害,適用本辦法。但是,出口產品的生產除外。
電子信息產品在設計、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分兩階段施行:
第一階段:投放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上應標識環保使用期限,標識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電子信息產品包裝物上,應標注包裝物材料名稱。可按照標準SJ/T11363-2006、SJ/T11364-2006、SJ/T11365-2006、GB18455-2001的要求進行。
第二階段:進入重點管理目錄(制定中)的產品必需確保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過限量標準且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
納入CE標志要求,成為歐盟CE標志指令之一除上述電子電氣產品必須符合(LVD)、電磁兼容(EMC)、能源相關產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貼CE標志,出具符合性聲明外,RoHS2.0同時還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撐性技術文檔,并保留十年。
管控產品范圍擴大新增第8類醫療設備和第9類監控設備,增加第11類其他電子電氣設備。為使新納入ROHS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優先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HBCD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將來可能納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