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認證新版本(Rev.5)發布。2009年12月31日發布了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3360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5版,該版本將取代目前的第4-2003版。據相關消息,部分國家和地區已開始使用新版本,但部分地區將于2011年1月1日實施。在新版《試驗和標準手冊》中,38.3節對金屬鋰和鋰離子電池的測試要求有了很大的改變。與UN38.3的原始版本Rev.4-2003相比,新版本的主要變化如下:
1.大電池和電芯的定義有明顯的變化:Rev.4定義大電池是指在完全充電狀態下,正極總鋰含量大于500g的電池。大型電池是指充滿電時正極鋰含量或鋰當量含量大于12g的電池。在新的Rev.5中,大電池被定義為總重量超過12kg的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大型電池的定義是指:對于鋰金屬電池,滿電時正極鋰含量大于12g的電池;對于鋰離子電池,額定瓦特小時大于150Wh。
2.新版Rev.5對鋰離子電池和電芯取消了原版本中鋰當量含量的定義,改用額定瓦時數據,額定瓦時定義為電池(電芯)額定容量與額定電壓的乘積。
3.與Rev.4相比,新Rev.5所包含的測試項目、測試方法和判定標準沒有變化,但每個測試項目所要求的電池或電芯的數量和狀態發生了較大變化,主要如下表所示:雖然新版本對測試樣本數量和電池狀態做了很大的改變,但是新版本實施以來,測試周期不會有明顯的變化,因為測試方案和方法沒有變化,主要測試流程也沒有變化。
目前,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DGR規則第51版規定鋰電池航空運輸的前置條件必須滿足UN38.3的測試要求,但DGR規則并未規定UN38.3的版本,在國內,中國民航局于2009年3月發布了《MH/T 1020-2009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雖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Rev.4,但是只說明引用了這個版本,具體規格并沒有說明需要滿足的UN38.3版本。環測威還聯系了中國民航局運輸司和航空安全技術中心的相關人士,就何時采用UN38.3新版本進行了溝通。民航局相關人士均表示,首先要按照新版本進行測試和評估。
UN38.3認證產品范圍:
1.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啟動用鉛酸蓄電池、固定式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2.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輛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輛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輛用電池等。)
3.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
4.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照相機電池、各種圓柱形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5.各種原電池(如堿性鋅錳電池、鋰錳電池等。)
T.1高空模擬試驗;在壓力11.6kPa和溫度為205的條件下。
T.2熱試驗;在752和-402下進行了高低溫沖擊試驗。極端溫度下貯存時間6h,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時間10次,室溫(205)下貯存時間24h??倻y試時間至少為一周。
T.3振動測試;5分鐘內完成1次從7Hz到200Hz的往復15min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小時內完成12次三維方向的振動;
對數掃頻為:從7 Hz開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頻率達到18 Hz。然后保持振幅在0.8mm(總偏移1.6mm),增加頻率,直到最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 Hz)。將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 Hz。
T.4沖擊試驗;50 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共18次;
T.5外部短路測試;在552,外部電阻小于0.1的條件下,電池溫度回到552后,短路持續1h。
T.6碰撞試驗;用15.8mm的圓棒從612.5cm的高度將9.1kg的重物落在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T.7過度充電試驗;在2倍最大持續充電電流和2倍最大充電電壓的條件下,將電池過充電24h。
T.8強制排放試驗;電池串聯12V DC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