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話產品SAR測試的限值和標準有哪些?SAR:SAR的英文全稱為Specific Absorption Rate,中文一般稱為電磁波吸收比值或比吸收率。是手機或無線產品之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值,其定義為:在外電磁場的作用下,人體內將產生感應電磁場。由于人體各種器官均為有耗介質,因此體內電磁場將會產生電流,導致吸收和耗散電磁能量。
比吸收率(SAR)測試是射頻(RF)劑量測定法量化暴露于RF場的生物對象內吸收的電磁能量的大小和分布,過度暴露于射頻(RF)能量會損害人體組織,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引入了限制所有類型發射機允許的射頻輻射量的標準。生物劑量學中常用SAR來表征這一物理過程。SAR的意義為單位質量的人體組織所吸收或消耗的電磁功率,單位為W/kg。
SAR 的測試是經由無線設備所產生的無線電波能量,通過測試設備來量度究竟人體(也就是腦部或身體) 吸收了多少電磁波輻射。人體模型、測量儀器、探針對及機械臂組成SAR測量系統,系統置于屏蔽室中。人體模型的內部是液態物質,液體的電磁特性與人體組織的電磁特性一致,探針可在其內自由移動進行測試,最后通過某公式計算出SAR值。
歐洲對SAR的要求
標準為:EN62209-1:Human exposure to radio frequemcy fields from hand-held and body-moutedwireless and procedures - part 1: Procedure to determine the used in closeproximity to the ear (frequency range of 300MHz to 3GHz)限值要求:要求SAR限值取10g平均值,限值為2.0W/Kg。
EN 50360:2017
測試范圍:300MHz 到6GHz
新加低功率設備產品標準:EN 50663:2017
標準限值:Council Recommendation 1999/519/EC
for general public;Directive2013/35/EU by workers
EN 62209-1:2016
EN+50566:2013/AC2014
低功率排除標準:EN 62479.
標準限值:Council Recommendation 1999/519/EC by general public
低功率使用的產品標準:EN 50663:2017
標準限值:Council Recommendation 1999/519/EC by generalpublic;Directive 2013/35/EU by workers
Note:
EN50360:2017;EN 50566:2017 這兩本指導法規,報告中需要使用(OJ list 已經羅列)。標準強制日期2020-07-24。
中國國標對SAR的要求
標準為:EN62209-1:Human exposure to radio frequemcy fields from hand-held and body-moutedwireless and procedures - part 1: Procedure to determine the used in closeproximity to the ear (frequency range of 300MHz to 3GHz)
限值要求:要求SAR限值取10g平均值,限值為2.0W/Kg。
標準為:47CFRPart2.1093、FCC OET Bulletin 65 Supplement C、ANSI /IEEE C95.1和 C95.3、ANSI /IEEE P1528
限制要求:目前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所公布行動電話的限值為1.6W/Kg,因此只要行動電話的SAR值在1.6以下,都是在安全標準內的產品。SAR值表示行動電話的熱能會對人體會造成多少影響,數值越大,表示對人體的影響越大;反之則影響較小。
美標準與國標的差異性:
1.SAR值得計算方法不一樣,美標是以1g 為單位計算峰值(peak),國標是以10g為單位平均值。
2.美標有對身體(肌肉)的測試要求。如手機、數據卡等產品。另外,FCC定期會提出指導性說明文件,或針對個別產品的具體測試做指導性文件。
標準為:ARIBSTD-T56
限值要求:日本SAR限值同歐洲的2.0W/Kg(10g average)標準。注:非強制性標準。